微信公众号转载 被诉侵犯著作权

日期:2014-06-19点击:2800
微信是当下最火爆的自媒体平台之一,那么,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原创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呢?日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山商房网科技公司诉称,中山暴风科技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其原创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据悉,这是广东首例微信公众号著作权侵权案。
原告商房网公司在诉状中称,该公司通过其所有的“中山商房网”微信公众号,向微信用户推送生活资讯、热点新闻等信息。而被告暴风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原告注明不得转载的原创作品稍加修改后发布在“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上,且未注明作品出处。被告通过“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向微信用户推送各种生活资讯的同时,也向微信用户推送客户定制的广告,被告按照在线人数或粉丝数收取客户微信推广费进行营利。
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被告之前通过短信联系,称想转载原告文章,但原告当时明确表示过拒绝,后被告仍未经同意擅自转载。直到被起诉后,才在相关微信平台上将涉案三篇侵权文章予以删除。
因当天被告没有到庭,案件庭审未能进行质证、辩论和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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